为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青国土资〔2011〕248号)和果洛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更新基准地价的通知》(果国土资〔2016〕6号)要求,我县组织对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与更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现将调整更新后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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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玛沁县基准地价表
2.玛沁县土地级别范围表
玛沁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乡镇名称
定级类型
开发程度
容积率
级别
用途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大武镇
综合定级
五通一平
商服:1.3
住宅:1.3
工业:1.0
I级
商服用地
351
23.40
住宅用地
248
16.53
工业用地
142
9.47
II级
242
16.13
185
12.33
118
7.87
III级
173
11.53
139
9.27
98
6.53
IV级
128
8.53
107
7.13
82
5.47
拉加镇
四通一平
商服:1.0
住宅:1.0
117
7.80
95
6.33
79
5.27
106
7.07
80
5.33
70
4.67
玛沁县城镇土地级别范围表
镇名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东至:县第一民族小学、妇幼保健院;
西至:州大武民族中学、银监局、卫生局;
南至:州粮食储备公司、大武市场、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北至:县农牧局、建设路与雪山路交汇处中石油。
东至:州林业局、县林业局、州文化局家属院;
西至:汽车站、特警支队、州人民医院;
南至:环城南路往南50米;
北至:环城北路往北200米。
东至:州藏文中学;
西至:格曲河北岸;
南至:果洛州仁爱医院往东500米;
北至:二级地边界往北200米。
定级范围内除Ⅰ级、Ⅱ级、Ⅲ级外的其他区域。
东至:玛沁县粮油公司军功粮站往东100米;
西至:拉加镇幼儿园往西100米;
南至:四十一街道七街坊往南100米;
北至:四十一街道一街坊往北至黄河滩涂界线。
定级范围内除Ⅰ级外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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