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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最新网站关于批转《玛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玛沁县:http://www.ahacsm.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5/16 17:18: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由县消防大队拟定的《玛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玛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2017516

 

 

玛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政府副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员:      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才让卓玛     文体广电局局长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尼玛欧托    教育局局长

尕桑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加羊扎西    民政局局长

   民宗局局长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大队杨成杰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430日)。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明确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5111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1210日)。各地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政府部门职责。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责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立常态化消防检查机制,每月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行业部门、监管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组织落实治理措施;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

2、行业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检查,加强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集中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乡镇社区职责。各乡镇、社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消防组织,明确管理人员,履行防火巡查、灭火演练和消防宣传职责,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夏防期间,全60%的社区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8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要实现规范化管理,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社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4.社会企事业单位职责。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成微型消防站,50%的社会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5.消防部门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约谈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推动各地和重点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要督促高层建筑、宾馆饭店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安监部门要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各级文物、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导则(试行)》要求,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文物建筑火灾防控能力。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文物古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各地要督促社会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要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实施电气线路改造。各乡镇要集中排查治理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组织开展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的意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处置高效建设目标,推动寺院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6.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各地要紧盯国家和省、州、举行重大活动的时间节点,层层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活动涉及场所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确保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建设和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每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入户宣传。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在新生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夏防结束前,落实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消防绘画作文征集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宣传媒体每月刊播消防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3003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每月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2次,在省级媒体固定时段开设消防专栏,每月在级主流媒体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加强消防舆论引导。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各地要结合玛沁县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针对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在农牧区依托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固定物资售卖点设置固定宣传点,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社会单位、社区、农牧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党校要将消防教育纳入每期干部培训班必修课,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实操体验教学。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建立玛沁县社会消防培训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满足持证上岗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推进,强化联动。地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工作,强化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强整体推动。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拟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于530日前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1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政府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人员伤亡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