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玛沁县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寺院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针对全县各寺院僧侣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年龄相差较大的实际问题,组织懂藏汉双语的干部和寺院法治宣传员组成宣讲组,进寺院入僧舍,开展形势政策、国情和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僧侣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形成。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全面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寺院改扩建审批手续和本地僧尼跨省和地区从事宗教活动,寺院内部全面加强对学经班和大型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三是建立了寺院管理联席会议、信息反馈、重要问题请示报告和督查机制,并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寺院、联宗教界人士制度,对寺院日常事务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指导管理,进一步深化寺院常规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四是进一步明确寺院民管会寺院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县乡两级属地管理的责任,县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与所属寺院签订维稳责任书,不断推进寺院民管会建设,使寺院传统管理有机融入民主管理之中。五是加强与毗邻州、县的沟通协作,与公安、安全等部门联系配合,严格申办报批制度,坚决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切实控制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六是积极加强寺院民管会的工作,理顺民主管理与传统管理的权责关系,实现交叉任职,把民管会管理职责延伸到寺院管理的各个层面,形成层级分明、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寺院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