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局长:李玉梅,负责全盘工作。
二、玛沁县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部门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
(三)负责全县旅游项目开发的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县重点旅游项目的督导和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全县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
(八)负责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的申报工作;负责旅游餐馆、旅游商品商场的定点报批工作;指导规范旅游服务质量处理游客投诉;协调旅游安全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对外合作。
(九)负责全县风景旅游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申报工作;参与全县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受理全县旅游投诉案件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
旅游质量监督所
(一)旅游质量监督所职能:
1、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受县旅游局授权委托,行使旅游行业行政执法职能.
2、直接受理全县范围内旅游者的投诉案件及全县各旅游经营单位的投诉案件。
3、负责我县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理赔建议。
4、依法实施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旅游违法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协同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参与突发性旅游事件的处理,负责旅游局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 话:0975—8388771
投 诉 电 话:0975—8388771
传 真 号 码:0975—8383177
办 公 时 间:正常上班时间
办 公 地 址:县政法大楼三楼
邮 编:814000
网 址:
邮 箱:qhmqlyj@163.com.
玛沁县旅游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