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局长程永忠同志负责我局全盘工作
副局长曹志花同志我局业务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是由审计的性质所决定的。它主要是通过审计,检查和督促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沿着正常的轨道健康运行,检查受托经济责任人忠实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借以揭露违法违纪,制止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判断管理缺陷,进而追究经济责任。在审计实务中,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从依法检查到依法评价,从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到督促决定的执行,无不体现着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二)经济鉴证职能
经济鉴证是指审计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公允性,合法性,并出具证明性审计报告,为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以取信于社会公众。比如,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并通过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就体现了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又如,国家审计机关经授权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也体现了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
(三)经济评价职能
经济评价是指审计人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依据相应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做出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总结经验,从而改善经营管理,寻求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途径。审计人对被审计人的经营决策、计划、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科学先进、是否贯彻执行,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各项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以及各项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等诸多方面所进行的评价,都可以作为提供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的依据。在现代审计实务中,效益审计最能体现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
三、联系方式
办 公 地 址:玛沁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工作及投诉电话:0975-838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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