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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
玛沁县:http://www.ahacsm.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20 17:59:29    

办理事项

分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

企业法人申请

办理程序

第一步:名称预核准;第二步: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第三步:领取营业执照。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收费材料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机构(科室)

玛沁县工商局企业科

办理地点

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15号(玛沁县工商局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

早晨:900--1200,下午1500--1800(除节假日)

责任人

索旦增局长

联系电话

0975838124283827148382912

投诉电话

0975838124283827148382912

办结期限

5个工作日

备注

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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