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度全县各地、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全面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做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县消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根据我县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成绩和各地、各部门推荐,现对以下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2017年消防工作先进乡镇(2个)
玛沁县大武镇人民政府
玛沁县大武乡人民政府
二、2017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3个)
玛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玛沁县公安局应急巡防大队
玛沁县大武镇黄河路南社区
三、2017年消防工作先进个人(5名)
张拥军 李晓玲 闫海瑞 杨庆保 罗健平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乡镇、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