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果洛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玛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并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日
抄送: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玛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果洛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省州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届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阶段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开始至10月结束,集中4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第一阶段(7月):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安排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通报情况,安排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和县属各企业组织力量,对政府层面、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企业内部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岗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第二阶段(8月至9月):查摆隐患、集中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第三阶段(9月至10月):实地督查,巩固提升。
县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三、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通过专项巡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县安委会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组 长:桑 本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洪 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志 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沈 嗣 全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孙 学 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柔 智 县政府副县长
赵 德 胜 县政府副县长
旦正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
彭 春 华 县政府副县长
旦巴达杰 县政府副县长
在做好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分管副县长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负责督查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洪军常务副县长负责全县教育、环保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沈嗣全副县长负责全县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孙学军副县长负责全县中国移动对口支援项目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柔智副县长负责全县涉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重大水利工程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彭春华副县长负责全县医药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旦正才让副县长负责全县民政、残联和市场监管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赵德胜副县长负责全县扶贫、农牧科技、林业、生态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王志刚副县长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建筑行业和城市管理、商贸流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
旦巴达杰副县长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寺院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及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重点检查3个方面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编制安全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经本级政府批复情况;规范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和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情况;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青安办[2016)70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专项督查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经济政策的监督检查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涉爆粉尘、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
1、道路交通: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检查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国省道路重点路段通行秩序整治和超载、超限、超速及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除和整治工作情况,检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情况;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隧道、路口、桥梁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执行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营运车辆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重点营运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情况等;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进出站安全例检、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等;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电子运单”制度执行情况等;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长下坡重点路段和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临崖临边、视距不良、路宅临近等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排查新建公路不具备通车条件路段的安全管控情况。
2.建筑施工:住建、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突出排查治理隧道、桥梁、排水防涝、垃圾污水处理、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淹溺、倒塌等措施情况;开展城镇燃气供气场站、加气站(CNC、LNG)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违法私自销售礼花弹行为等情况。
4.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情况,校车安全管理以及校车使用许可情况。
6.工贸:重点检查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水泥制品企业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监管台账及“一地一册、一企一档”建立完善情况;开展《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年版)》《使用指南》学习宣贯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查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方面情况。
8.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头顶库”、大中型露天矿山排土场专项整治情况;加强汛期和矿山边坡高度200米以上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排土场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等强制标准执行情况。
9.民爆器材:重点检查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情况。
10.旅游:重点检查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餐饮场所、旅行社以及游客集散地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各乡(镇)政府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站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整改、社会参与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意义。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大检查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单位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整改。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县安委办(或安监局)。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制订严密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大检查责任制,落实大检查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大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检查工作。使大检查的程序、内容、范围,做到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责成其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督办。
(三)广泛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大检查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切实把大检查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装备要配足配齐,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工作组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省委21条措施、州委9项和县委7项规定。对检查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因领导组织不力、整改工作不到位等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将严肃问责,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