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青海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暂行办法》,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火灾后按行政区域或管理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扑救处理。
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预案涉及到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4.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以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目的,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5.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
6.速度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灾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海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暂行办法》和《果洛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省、州、县林业管护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全县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当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县林业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按规定程序上报省、州林业防火办公室和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火灾处置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求援:
1.火场跨越现象的;
2.火场离县界临近的;
3.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
4.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的;
5.扑救困难,需要省、州支援扑救的。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1.应急组织机构
玛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办)是应对全县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桑 本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赵 德 胜 县政府副县长
蒋 德 元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赵 邦 升 县委办公室主任
莫 彦 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友 志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冶 存 军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加羊扎西 县民政局局长
赵 洪 林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才让尖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尕桑扎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旦正昂钦 县环保水利局局长
白 文 珊 县气象局局长
孙 韩 运 县财政局副局长
武 成 元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索南年智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德元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防火值班电话:0975—8384691
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林业部门: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和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指导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扑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
县公安部门:组织消防部门及武警官兵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利用火灾混乱时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县民政部门: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的拨付,建立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金。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县农牧科技部门:林草结合地区发生火灾时,应积极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居民人身、居民点和牲畜安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急救药品的准备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气象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的发布工作。
二、预防重点
根据我县实际,以乡(镇)为单位,以地形和气候条件及林木稀疏为标准,划分重点防火区域,将林区划分为三个重点防火区域,即拉加镇重点防火区域,东倾沟和大武乡重点防火区域及雪山乡重点防火区。
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为848.2万亩,其中用林地总面积为48.65万亩,疏林地总面积为8.49万亩,灌木林地总面积为488.48万亩,宜林地总面积为302.5万亩。乔木林区主要分布在德科河林区、洋玉林区、切木曲林区,涉及的乡镇有拉加镇、大武乡、东倾沟乡和雪山乡,灌木林分布在全县六乡两镇。
1.德柯河林区重点防火区:林业用地总面积为30.95万亩,其中有林地总面积为7.14万亩,疏林地总面积为0.56万亩,灌木林地总面积为20.24万亩,宜林地3.00万亩。
2.洋玉林区重点防火区:林业用地总面积为38.01万亩,其中有林地总面积为13.78万亩,疏林地总面积为0.67万亩,灌木林地总面积为15.70万亩,苗圃地为0.002万亩,宜林地为7.85万亩。
3.切木曲林区重点防火区:(雪山乡、东倾沟乡和大武乡)林业用地总面积为34.57万亩,其中有林地总面积为16.73万亩,疏林地总面积为3.73万亩,灌木林地总面积为11.62万亩,宜林地为2.50万亩。
三、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根据本辖区的火险形势和扑火力量,对防火储备库的器材设备进行详细统计,并做好设备检修,保证完好无损,并做好防火设备的储备。目前,县防火储备库的器材设备能满足5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各乡(镇)林业站(所)也要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设备。
第三章 火灾扑救
一、分级响应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将火场的综合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县林业局应急反应
县林业防火办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立即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等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扑火指挥部各小组人员立即上岗到位,赴火灾现场开展工作。县防火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3.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4.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应急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防火条例》及时向省、州林业防火办上报火场综合情况。
2.县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省、州林业防火办及相关部门。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
五、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全面负责,火灾发生时,扑火所必需的物资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运送到位。
六、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卫生部门要负责医疗、药品供应,并协调有关医疗单位组织起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七、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1.制定方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制定出详细的扑火方案,明确具体的扑救责任、范围、扑救力量运用等问题。
2.调用队伍。根据所制定的方案和发生的火灾情况分别调用县林业扑火专业队、乡森林扑火队、各村扑火队以及武警官兵、部队、当地群众等进行扑救工作。
3.消灭明火。到达火灾现场后,应组织主力队员运用灭火器具集中全力消灭林木、草原等燃烧的明火。
4.控制火场。在扑救过程中还要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有利条件,快速形成隔离带,把森林火灾封锁起来,控制火场,逐步缩小着火范围,然后进一步清理余火,将火种全部扑灭。同时,还要善于因火制胜、因地制胜、因天制胜和因人制胜。
5.清理、看护、验收、撤离火场。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八、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同森林公安部门对引火的时间、地点、原因、森林草原受害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后一并记入档案,同时对查出的引发火灾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予严肃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第四章 后期处理
一、火灾评估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省、州林业局防火办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三、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的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要求上报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第五章 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全县各林场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县林业部门每年修订一次,报县人民政府批转后实施。
二、奖励和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未发生火灾的;
2.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效的;
3.发现森林火灾能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5.在查处森林火灾中做出贡献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2.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3.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4.不重视火源管理,对林区违章用火放任自流不加制止的;
5.发生森林火灾隐瞒事实或不如实上报的。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由县林业部门制定,具体条款内容由县林业防火办负责解释。
附件:1.玛沁县林业局应急森林防火扑火队员名单
2.玛沁县各乡(镇)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附件1:
玛沁县林业部门应急森林消防扑火队员名单
指 挥 长:蒋 德 元 县林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索南年智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祁 生 玉 县国有洋玉林场场长
扑火队员:雪 莲 花 相 梅 周 毛 吉 杨 尼 玛
何 文 善 严 顺 国 罗 启 帮 李 海 军
谢 日 措 公杰三智 旦珍昂秀 曲本尖措
张 秀 兰 拉热卓玛 多 杰 措 赵 娟 娟
韩 庆 玲 才让卓玛 张 秀 文 格桑卓玛
刘 海 生 桑 洛 切 毛 措 才让当周
扎西尖错 俄巷加措 角 特 拉 生 风
才让三智 中 更 角 日 托 索南卓玛
文 华 肉西昂毛 玛 青 吉 贾 化 梅
许 宗 梅 才吉卓玛 普 忠 措 东 措 吉
李 恒 福 华旦才让 尖 参 桑 德 吉
兰 措 吉 索南昂毛 扎 西 加 任 光 军
班玛龙舟 玛 麻 叁 洛 卓 玛
赵 英 兰 公保昂秀 王 秋 香 谢 日 措
拉 毛 措 扎西东知 拉 什 杰 洛桑彭措
拉欠东知 才 合 加 索 桑 杰 三 木 科
旦正卓玛 关 切 吉 夸 卓 吉 卓 玛 吉
久 西 措 南姐卓玛 马 武 军 当周才让
孔 繁 荣 旦巴达杰 才让卓玛 东 保
更 太 吉 满吉卓玛 李 严 平 华 公 杰
久 托 曲 周 尕 代 东 本
扎西尖错 成 列 久美彭措 普 日 哇
才 旦 加 才让扎西 朝 保 吾 托
德乾卓玛 岗昂卓玛 徐 海 钰 扎西卓玛
代青昂毛 才仁曲桑 新 生 南悝酿吾
关却才让 关却三智 岗尕卓玛 祁 万 忠
门 周
森林防火信息报送员:德乾卓玛 岗昂卓玛 徐 海 钰
扎西卓玛 代青昂毛
森林防火值班联络员:德乾卓玛 岗昂卓玛 徐 海 钰
扎西卓玛 代青昂毛
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975—8384691
附件2:
大武镇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祁 万 年 大武镇镇长
副组长:才 让 大武镇副镇长
成 员:尼 玛 尼玛龙村党支部书记
旦 巴 吾麻村党支部书记
俄 哲 查仓村党支部书记
才 旦 血麻村党支部书记
索 南 多 永宝村党支部书记
仁 青 尼玛龙村主任
格登旦巴 吾麻村主任
华 青 大武镇茶仓村主任
满 杰 血麻村主任
才 拔 河 永宝村主任
拉毛扎西 永宝村包村干部
旦 巴 吾麻村包村干部
索南昂秀 尼玛龙村包村干部
仁 青 贡 血麻村包村干部
小 肉 保 查仓村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武镇政府,才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武镇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0975-8382066
拉加镇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钱才智杰 拉加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邓 海 云 拉加镇政府副镇长
李 海 军 拉加镇森林公安派出所
扎西东知 德柯河林场场长
成 员:拉 什 杰 祁 万 忠 拉青东智 三 木 科
德 青 卓 玛 吉 关 却 吉 才让多杰
洛桑彭错 夸 卓 吉 久 西 措 旦正卓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柯河林场,扎西东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防火值班电话:0975-8389530
大武乡森林扑火人员名单
组 长:冷 保 大武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南果才让 大武乡政府乡长
成 员:祝 正 甲 大武乡人大主席
邓 海 云 大武乡党委副书记
俄 金 杰 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金 毛 措 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夸 年 加 正科级指导员
角 巴 杰 副科级指导员
冯 海 兽医站站长
李 万 林 乡派出所负责人
多杰才让 江前村支部书记
才让多杰 哈隆村支部书记
兰 目 洛 日进村支部书记
多 布 旦 格多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武乡政府,俄金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武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8809750995
东倾沟乡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肉 赛 东倾沟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朝 保 东倾沟乡林业管护站站长
昂秀才旦 东倾沟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才让扎西 东倾沟乡党委副书记
三智才让 东倾沟乡纪委书记
周 兴 才 东倾沟乡组织委员
索南才让 东倾沟乡政府副乡长
琼文才让 东倾沟乡武装部部长
奥坚晋美 东倾沟乡法所所长
孔 繁 林 东倾沟乡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罗 启 帮 东倾沟乡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周 太 吉 东倾沟乡派出所指导员
华 桑 东倾沟乡寄校校长
达 瑞 杰 东倾沟乡卫生院院长
杨 博 文 东倾沟乡政府干事
吾 托 东倾沟乡林业站职工
华 科 当前村村委会主任
俄赛当周 东柯河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倾沟乡林业站,由朝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东倾沟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3909758875
雪山乡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旦正才让 雪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索 南 吉 雪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严 顺 国 雪山乡森林公安派出所
才 旦 加 切木曲林场场长
成 员:才让扎西 华 贡 扎 西 曲 浪
德 青 索 南 昂 洛 曲 军 功
昂 青 罗 布 扎 布 昂 秀
达 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切木曲林场,由才旦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雪山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8709758777
当洛乡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宁 格 加 当洛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褚 成 福 当洛乡政府副乡长
东 本 当洛乡林业站站长
成 员:扎西昂秀 查雀寺正科级指导员
李加才让 当洛乡党委副书记
孙 占 炜 当洛乡武装部部长
李 超 当洛乡政府副乡长
军功才让 当洛乡政府副乡长
旦 杰 查雀寺副科级指导员
杨 尼 玛 当洛乡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唐 继 业 当洛乡派出所副所长
角 日 当洛乡卫生院院长
旦 增 移民区管理干部
仁 保 格雅村村主任
卓 尕 贡龙村村主任
贡 旦 加青村村主任
日 尕 查雀干麻村主任
肉 内 查雀贡麻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洛乡林业保护站,由褚成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当洛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3909752221
优云乡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王 世 庆 优云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成立尖措 优云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峨昂庆热 优云乡派出所所长
杨 尼 玛 优云乡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麻 玛 优云乡寄校校长
才让昂秀 优云乡技术服务站站长
久美尖措 优云乡林业站站长
俄 哇 优曲村主任
华 青 德当村主任
班玛东知 阳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林业派出所,由成立尖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优云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3897558086
下大武乡森林扑火队员名单
组 长:三 智 布 下大武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多杰才旦 下大武乡政府乡长
成 员:尕藏多杰 下大武乡人大主席
周 太 下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公保昂秀 下大武乡纪委专职书记
罗 雪 涛 下大武乡党委组织委员
周 晓 明 下大武乡人武部部长
尕桑多杰 下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香 曲 下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扎 西 吉 下大武乡政府副乡长
谭 若 雷 下大武乡政府新农保干事
徐 健 下大武乡政府两基干事
更 桑 错 下大武乡政府计生干事
李 建 峰 下大武乡政府民政干事
张 宝 锦 下大武乡政府农牧干事
才旦卓玛 下大武乡政府文秘
索南多杰 下大武乡派出所所长
马 学 仁 下大武乡农牧业技术服务站
盛 太 明 下大武乡卫生院院长
索南才让 下大武乡寄校校长
索南昂秀 年扎村包队人员
索南克智 清水村包队人员
特旦久美 尼青村包队人员
长 寿 年扎村党支部书记
德 却 年扎村委会主任
尔金才让 年扎村扶贫第一书记
索 南 加 清水村党支部书记
玛 玛 清水村委会主任
尼玛才让 清水村扶贫第一书记
彭毛扎西 尼青村党支部书记
才让东智 尼青村委会主任
南 色 尼青村扶贫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下大武乡政府,由尕桑多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下大武乡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值班电话:1361975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