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牧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服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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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http://www.ahacsm.com 来源:果洛藏族自治州政府网站 创建时间:2015/8/25 21: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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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0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和青计生委[2003]57号,确保农牧区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获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免费服务对象
全州境内户籍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依照《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有关规定,实行的终止妊娠手术或者结扎手术。
二、免费服务项目范围
㈠孕情、环情检测;
㈡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㈢人工流产、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㈣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三、经费来源
各级财政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依据上年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测算本年度应承担的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比例,省级财政在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资金中承担50%,州级财政负担 %,县级财政负担 %,确保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各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专项专用。
四、结算标准
实行免费服务项目包干办法,项目结算标准为:
㈠B超或试纸孕情监测1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㈡B超环情监测1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㈢放置宫内节育器40元/例(含节育器),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㈣取出宫内节育器3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㈤皮下埋植避孕药剂术80元/例(含药物埋植剂),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药剂术3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㈦药物流产术80元/例(含药物),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㈧产钳刮宫术8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㈨电动吸引术5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㈩中期引产术20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十一)输卵管结扎术35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十二)输精管结扎术100元/例,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十三)长效避孕针注射术(指三个月一次)20元/例(含药物针剂),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单位,在面向农牧区育龄夫妻实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时,必须严格按此标准执行。受术者提出超出免费服务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受术者自理。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暂按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标准结算,其它免费服务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卫生部门有关价格规定收费执行,不予免费。实施人工、药物流产术的夫妻应在施术后采取一项长效避孕措施后,方可报销费用。因实施节育手术造成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需经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委员会鉴定出具报告书后,方可报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费用。
五、结算程序和方法
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专项费用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内农牧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承担的各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费用稽核结算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各种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㈡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费用结算,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核报,时间截止当年10月31日前。乡、县、州级逐级汇总审报例数及费用。州级根据各县上报数,于当年11月30日前汇总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和省计生委审核结算后,逐级下拨经费。
具体的结算方法为: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应免费的各项数量及花名册,向县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计报告。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凭计划生育手术记录及受术者签字和环、孕情服务的花名册为依据,结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中有关技术服务项目的数据资料进行稽核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州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计生委和省财政厅,按各级应承担技术服务经费比例数额逐级拨付。省州级按应承担的比例数额到位后,县级应承担的比例数额,将手术免费经费划拨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由县级计生部门转到州计生委专用帐户中,州计生委将及时足额将省、州、县级资金拨付到县级计划生育手术免费专户中。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负责向提供了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单位拨付其费用。
㈢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也应向流入本地区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牧区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其费用稽核结算按上述第二条程序和方法,由流入地的县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付。
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由各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小组鉴定后,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其费用经县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技术服务费用中解决。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级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专项经费,必须做到预算保障、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各级财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技术服务经费,继续向广大群众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和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州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专项经费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其审计结果及时报州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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